最近是真的少讀了,因此益發感覺讀的可貴。讀別人時看到自己,就覺得世界上朋友又多了一個。 最近我朋友是某S小姐,她出現在平凡無奇的尋常日子裡,她上下班坐電車,隨身帶著本偵探小說。她讀偵探小說,她沉迷於作者下的套,給的線索,最後站在書裡給作者抽絲剝繭。偵探小說不會背叛你,因為它必須給一個結果——讀者一邊讀一面如此確信著。 S.是個已婚職業婦女,我看她買了一本新書,看她“上班下班做家務事心心念念不忘小說劇情等著書裡ABCD哪個人快點起個頭死掉以便開始推理。”這本書一直不死人,她開始懷疑書背的推薦文——懸疑刺激,讓你緊張到最後一刻。到了文章的一半,我不知不覺加入S.,以為自己也在看偵探小說。S.看書的進度很慢,一會兒幫女兒染頭髮,一下幫親愛的家人煮早餐(她大半人生都花在食物上)。S.越來越得我喜愛,因為她把偵探小說的內容都講給我聽,還加上個人評語。終於,死了一個人,然後第二個人,再來第三個人,接二連三死得突然加上莫名其妙。兇手是誰?我跟S.一樣,只知道是個“她”,而且是因為陰性動詞變化讓作者必須使用陰性動詞才知道的兇手性別。然後,S.覺得自己再也讀不下這本書了,她闔上書,回去專心打理她的家。 ……結果我不知道誰是兇手,甚至不知道S.最後有沒有改變主意看完那本書。我看的是短篇。故事就此打住。 是一個主婦看偵探小說的故事。對了,關於她的外貌,我只知道她有一套熨得平整的公務員套裝,最大作用大約是捍衛自己的平凡,或者包裝臉上乾掉的毛孔來的。